明朝,浙江德昌縣。
有一女子名叫淩香,一天晚上和丈夫賞月品茶,忽然有人敲門。
原來是淩香的表妹采春,還帶著一個男的。
淩香急忙請進屋,采春二人稍事休息了一下,才說明來意,原來她二人是私奔逃出來的,家裏原本給采春找了一個財主的女婿,但采春不喜歡,就和心上人跑出來了。
心上人姓宋,家裏比較窮。
淩香和丈夫商量了一下,宋公子看上去人還不錯,不過婚姻大事也不敢胡亂指點,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個房子給宋公子住,采春住在淩香家中。
采春剛住下沒幾天,娘家人就找了過來,采春尋死覓活堅決不走,另一邊財主家得知她和人私奔,馬上退婚娶了別家姑娘,采春的父母無奈只好回家,臨走的時候囑咐淩香,千萬別讓她和宋公子見面。
話雖這麽說,還是不能禁止二人來往,而且宋公子打算做點小生意,和淩香丈夫借了一百兩銀子。
憑借精明的商業頭腦,宋公子不到半年竟也發了財,在縣城南邊買了一處豪華的院子。
宋公子想著先把菜春接過去住在一起,但淩香夫婦覺得不太好,商量之後還是催促宋公子先去提親,成親之後才能住在一起。
宋公子擔心采春的父母不會同意,說:“大姐,大姐夫,不如這樣,你們寫一封信,和采春父母說說,然後我帶上彩禮去提親。”
淩香夫婦答應了他的請求,另一邊宋公子爲了萬無一失,讓采春騙家裏人已經生米做了熟飯,不嫁也得嫁。
中秋佳節,宋公子如願娶到了采春。
臘月,采春和淩香同時懷上了孩子,姐妹情深,采春又住到了淩香家,宋公子也經常出入,兩家人甚是親密。
即將臨盆之時,忽然來了一個官差,原來是淩香丈夫得到朝廷任命,到嘉興做縣令。
衆人大喜,給了官差十兩銀子。
這時宋公子提議說:“現在我妻子和大姐都是身懷六甲,也不知是男是女,不如我們親上加親,如果是一男一女就結爲夫妻,如果一樣就結爲兄弟或姐妹,你們以爲如何?”
淩香和采春馬上點頭,異口同聲說:“好,太好了。”
一個月後,二人順利生下孩子,淩香生的是男孩,采春是女孩,兩個孩子就這樣指腹爲婚,結爲夫婦,又過了一個月,淩香跟著丈夫去了嘉興。
淩香丈夫爲官清廉,造福百姓,任滿之後又被朝廷派到了無錫,做了巡鹽禦使,一年後做了金陵知府,可謂是官運亨通,順風順水。
期間,宋公子的生意也越來越好,還經常寫信給淩香夫婦,有時候還會讓人送一些禮物過來。
三年任滿之時,突然被小人陷害,參了一本,淩香丈夫被打入大牢,一時沒想開竟然上吊死了。
淩香帶著丈夫的棺材返回老家,匆匆辦了葬禮。
看到年幼的兒子,淩香想到以前和采春說好的娃娃親,簡單收拾了東西就去了德昌縣。
見到采春的時候,姐妹抱頭痛哭,得知姐夫已死,甚是悲痛。
宋公子也很同情,讓母子倆住在家中。
當時淩香的兒子文山已經七歲,采春的女兒樂珍也是七歲,小兒子樂珠五歲,三個孩子一起讀書,相處融洽。
樂珍小時候聽說有個同歲的哥哥,見到文山之後特別喜歡,文山聰明懂得又多,有時候先生講不明白的地方,都是文山再給姐弟倆再講一遍。
又過了七八年,樂珍和文山都已長大成人,但宋公子和采春絕口不提娃娃親的事情,淩香也知道現在的宋家今非昔比,而文山的爹死的又早。
宋公子前幾年就給樂珍找好了婆家,婆家是當地有名的富商。
樂珍的婚期將至,卻一點也不開心,聽說富商兒子是個大胖子,而且不認字,和文山相比差遠了,樂珍想和母親說自己想嫁給文山,卻又不敢開口。
采春買了許多上好的綢緞,准備做嫁妝。
樂珍也不知道自己的娃娃親,一天,淩香幫忙做新婚被褥,默默流著眼淚。
樂珍剛好路過看到,問:“姨媽,你怎麽哭了?”
淩香說了當初的娃娃親,樂珍大吃一驚,說:“你怎麽不早說,我今日才知道,既然這樣,我怎麽能另嫁他人?”
淩香:“現在我和文山無依無靠,又能如何。”
樂珍原本就很喜歡文山,既然二人早有婚約,心中大喜,想了一會兒,說:“姨媽,你聽我的,你就說回老家給姨父上墳,三日後你別回來,我母親一定會讓人接你,你就說生病了不能回來,到時候我再去找你。”
淩香依計行事,三日之後還沒回來,采春派過去的仆人也沒把人接回來,眼看婚期將至,許多嫁妝都沒做好。
這時樂珍說:“母親,還是我去吧,姨媽平時最喜歡我了,我一定能把她帶回來。”
采春:“不許貪玩,快去快回。”
樂珍臨走時偷偷拿了一些銀子,找到淩香後,說:“姨媽,你用這些銀子找個剛生孩子的女人,我替她養一個月孩子。”
淩香在隔壁村還真找到一個,神不知鬼不覺就帶了回來。
樂珍專心養孩子,又過了三天,采春親自找上門,問:“大姐,你把樂珍藏哪了?”
淩香指了指床,說:“那個不是樂珍嗎?”
采春大怒,只見樂珍蓬頭垢面,懷裏抱著一個嬰兒。
采春怎麽問也不說話,想要強拉她回家成親,樂珍不走,采春吵鬧起來,不明真相的鄰居過來勸架,樂珍說:“我都有孩子了,我娘還讓我嫁人。”
鄰居大驚,說:“怎麽有這樣的父母,一女怎麽能嫁二夫?”
樂珍繼續胡言亂語,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有人以爲是搶孩子,有人以爲是未婚生子,正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富商那邊馬上收到消息,勃然大怒,馬上退婚。
采春氣急敗壞,甩門而去。
快到一個月的時候,嬰兒母親找上門索要孩子。
樂珍卻說:“當初你拿銀子,我拿孩子,怎麽現在又要反悔?”
婦人大怒:“胡說,你明明說的是只養一個月,我也沒說要把孩子送給你。”
二人抄的不可開交,最後鬧到了衙門,樂珍卻哭訴自己父母背信棄義,悔婚在先的事情,自己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婦人帶走了孩子,縣令叫來采春夫婦,二人亦不敢抵賴,又叫來文山。
縣令看他文質彬彬,和樂珍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責令完婚。
采春夫婦無奈答應,個二人辦了婚禮。
後來文山做了祭酒一官,小夫妻恩恩愛愛,生了一女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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