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結婚竟害親哥,1988年德惠縣“4·10”松花江邊腐屍案偵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6-27 12:47:09

1988年4月10日,在吉林省長春市德惠縣朝陽鄉雙和村張家灣屯東三華裏的松花江邊發現一具腐敗男屍。

經屍體檢驗發現,死者是一個二十三四歲的農村青年,枕部及左前額部有多處鈍器傷,被害時間大約3個月左右。

死者是誰?凶手又是誰?出于何種原因把他殺害?一團團疑雲籠罩在偵查員的心頭。

當天晚5時10分,雙和村六社社員劉鳳芹向偵查員報稱,她的弟弟劉鳳春1987年12月失蹤,至今下落不明,從死者衣著看很像她弟弟。

偵查員立即帶領劉鳳芹前去辨認,證實被害人正是劉鳳春。

現場沒有找到凶手留下的蛛絲馬迹,死者被害前又沒有留下只言片語。到哪裏尋找殺人凶手呢?偵查員開始全面調查走訪。

情況很快彙攏上來:劉鳳春最後一次到其大姐家是1987年12月中旬。劉鳳春的鄰居劉林證實,12月15日想借劉鳳春家屋用,也不曾找到他。從那以後,再沒有見到劉鳳春。由此可以斷定,劉鳳春是12月中旬以後失蹤的。

調查中還發現,1985年10月,劉鳳春曾將本村女社員侯小琴領到外地非法同居了3個多月。爲此,侯小琴與丈夫離婚。1987年11月底,劉鳳春將本村青年張某打得頭破血流,張揚言要報複他,此後不久,劉鳳春即失蹤。1987年12月初,劉鳳春偷了社員陸某的磚被陸發現,二人爲此發生口角,後被大家勸開。

偵查員根據這些線索對重點嫌疑人逐個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走訪。結果,這些人一個一個被否掉了。

到底劉鳳春因爲什麽被殺呢?

爲了解開劉鳳春被殺之謎,專案組加緊了調查工作。根據調查情況分析,劉鳳春被害時間大致是1987年12月19日至25日之間。基于這一推斷,縣局決定兵分三路進一步調查劉鳳春這一段的接觸關系。一路立足于發案地周圍的村屯,其它兩路分頭查訪被害人可能接觸人員及其親屬。

據劉鳳春一哥親屬提供:劉鳳春1987年春季在九台縣三台鄉找了個姓高的對象。高在同劉相處之前曾與其姐夫陳延斌私奔兩個多月,後被家人找回。

難道陳因嫉妒而殺人?經了解,自高、劉訂婚後,劉鳳春再未到過高家,和劉鳳春沒有見過面,沒有沖突,基本排除陳因嫉妒而殺劉的可能性。

這一條線索中斷了。

很快,又上來一條線索:曾被劉鳳春領跑過的侯小琴離婚再嫁到其塔木姓李的一家後,劉又找過侯,被李家人發現了……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偵查員火速趕到其塔木進行調查。據侯小琴提供:去年初,劉鳳春確實來找過她,因此事愛人還同她吵了一架,事後劉鳳春再沒去找過她。

經查,自1986年末,侯小琴嫁到其塔木的李家後,生活很愉快,李家人及侯小琴均不具備作案條件。

又一條線索被否掉了。

一天一夜,偵查員馬不停蹄往返于九台、榆樹、舒蘭等地,行程數百裏,逐個訪問被害人可能接觸的人。然而,偵查工作毫無進展。

就在偵查工作陷于僵局的時候,縣局領導和市局刑警大隊領導同志親自到朝陽鄉指揮偵破工作,強調在搞好重點複查的基礎上,注意發現“網外”的對象,找准矛盾點。即凡是1987年12月左右接觸過劉鳳春的人都要逐個找到,核實他們的接觸情況。

據一群衆反映,劉鳳春失蹤前後,他在舒蘭縣法特鄉修表的弟弟劉鳳學回家住過。然而,當偵查員找到劉鳳學核實此情況時,劉鳳學卻矢口否認……

刑警隊指導員周德林率兩名偵查員趕到舒蘭縣法特鄉找其親屬調查得知,劉鳳學1987年12月中旬確實去他哥劉鳳春處,不幾天就回來了。

偵查員返回雙和,劉鳳春的大姐證實,劉鳳學發案前後確在此住過。

偵查人員立即布置力量監控劉鳳學。

在調查中了解到,劉鳳學自和劉鳳春分家之後,在法特鄉租了一間房,開了個修表店。1987年7月份和法特一女青年佟某訂婚。

原定1988年7月結婚。可因生意不景氣,沒掙著多少錢,房主將房子收了回去,這下結婚也出現了問題。

——劉鳳學經濟狀況欠佳,有圖財害命之嫌。

——劉鳳學回避劉風春失蹤期間曾到過劉鳳春家。

——劉鳳春失蹤後,劉鳳學將劉鳳春的住房維修了,將他的糧也給保管起來。

——今年初,劉鳳學曾拿一張寫有劉鳳春名字的賣糧票子,讓村幹部給取錢……

可是,二人分家後,劉鳳學向劉鳳春要一袋大米,因其兄不給而發生矛盾,劉鳳學怎能爲其修房呢?而且劉風春結婚亦缺錢,怎會把700多元錢的賣糧票子給劉鳳學?

一個個疑點展露在偵查員面前,一系列迹象表明,劉鳳學具有殺人作案嫌疑,案情趨于明朗。正當偵查員准備傳訊劉鳳學時,在法律的震懾下,走投無路的劉鳳學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審訊室裏,劉鳳學交待了他和其三姐夫周廣利殺害劉鳳春的全部犯罪經過。

原來,劉鳳學自與其兄分家後,在法特鄉開修表店賠了一些錢,弄房子要錢,結婚還需要錢,錢!上哪兒“整”錢呢?這時他想到了哥哥劉鳳春的那兩間房,還有院裏的那一囤糧……

隨即,一個罪惡的念頭産生了。

于是他找到三姐夫周廣利,二人一拍即合。原來劉鳳春去年曾向周借了800元錢,至今未還,而且還要借,揚言不借就殺死周。

1987年12月21日,二人經過一番策劃,帶著一瓶“安眠藥”和一瓶“辛硫磷”農藥到劉鳳春家。一同喝酒時,劉鳳學趁劉鳳春到外屋炒菜之機,將安眠藥放入劉鳳春的碗裏,劉鳳春喝下後,藥物沒起作用。于是二人將劉鳳春騙到江邊,趁劉鳳春不備,周廣利用木棒將劉鳳春打倒,然後他又猛擊其頭部幾下。劉鳳春連吭一聲都沒來得及就離開了他生活了24年的人世。

殺人後,二犯將劉鳳春的屍體弄到江邊,將冰踹開個窟窿,把屍體沉入水中。當晚,滿身血汙的周廣利、劉鳳學二人回到周家時,周的妻子得知二人把其大弟弟殺死後,急忙幫二人把血衣刷洗幹淨,又將帶血的鞋燒掉……

殺人犯劉鳳學、周廣利依法被分別逮捕。

在二人的住處,公安機關搜出了作案使用的安眠藥瓶和辛硫磷藥瓶,及被洗刷的血衣和棉帽。

1989年7月22日,周廣利和劉鳳學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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