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師父竟殺人滅口!1991年洛陽市“3·5”特大凶殺案偵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6-22 08:55:57

1991年3月5日淩晨2時許,天下著雨雪。河南省洛陽市迎賓旅社簡易旅社的服務員照例去叫醒趕早車的208房的旅客,她久叫裏邊都沒有應聲,她疑惑地推開還亮著燈的旅客房門,頓時嚇得服務員連連後退:只見床上躺著一少一老兩個血肉模糊、渾身刀傷的男子,地上血流遍地……

服務員頓時嚇得失魂落魄地大叫著跑出了房門,並火速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報案人稱位于車站迎賓旅社的簡易旅社裏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有2個男子被殺。接報後,車站分局局長張金彪、政委謝炳忠、市局刑警隊副大隊長李天才、刑警隊副隊長張冠章和偵技人員火速奔赴現場。

經查,死者二人系父子,老者40多歲,年輕者20多歲,身上被刺均在20多刀以上。死者衣物中有3張渭南——洛陽的長途汽車票,2個人身份證都姓馬,系甯夏吳忠市同新縣人,回民。

在走訪服務員和登記處發現:另一名旅客登記上寫明蘇建軍,身高1.8米,粗壯結實,年齡在27歲左右,現已不知去向。

盡管細心的偵查人員從現場反複勘查,也沒有發現其它任何有價值的東西。據服務員講,當晚一房間曾發生打架吵罵聲音和喊叫聲,但過了一會兒聲音就沒有了。

在局長張金彪、政委謝炳忠主持的專案分析會上,大家一致認爲,這是一起殺人搶劫案,從三個人同來一路、同住一室來看,應系知情知根的熟人作案。且搶劫得手後連夜已逃,作案時間應系深夜2點鍾,那麽罪犯已可能逃離洛陽地區,根據西部人作案特點,極有可能已向西逃竄。

根據這種情況,局長張金彪、政委謝炳忠當時向市局彙報的同時,迅速決定,立即派出有經驗的偵察員兵分兩路,全力搜捕罪犯蘇建軍。一路由李建安、李國慶去渭南展開調查,以期對案情有所突破,另一路由車站分局副局長馬進鵬帶領刑偵大隊教導員吳建國、陳宏偉(刑警隊副隊長)率人去甯廈原籍展開調查,力爭找到犯罪嫌疑人蘇建軍的蛛絲馬迹。

李建安、李國慶到渭南後,顧不得奔波勞累,立即拿著3張長途汽車票,找到長途汽車的司機、售票員了解情況,司乘人員經過回憶,向專案人員提供了三個人的體貌特征,並告訴他們,發往洛陽的長途車,是由早上5:30分發車。

專案人員根據這種情況,立即與當地火車站派出所取得了聯系,並訪問了位于火車站附近的76家國營旅社,並把所有登記本全部拿了回來,望著那厚厚的一擦擦登記本子,他們整整查了半天,才在最後一本的一張登記底冊中發現蘇建軍的名字,但奇怪的是三個人登記的名字均有塗改痕迹,並重新登記,由此而查到了蘇建軍身份證號碼。他們立即趕到那家旅社對情況進行了解。

據當時登記的服務員講,當時來了3個人,他們填好後服務員卻發現填錯了,而由服務員對其重新填寫後,才讓他們住下,服務員當時就告訴他們,那兩個人由于不識字,登記時是由身材較高的那個人登記的。

專案人員強烈的意識到犯罪嫌疑人蘇建軍十分狡猾,爲了僞裝筆迹,而有意填錯,讓服務員代其重新填寫,以掩蓋筆迹。

之後,李建安、李國慶在向指揮部彙報情況的同時,又在潼關發現了蘇建軍的蹤影,據當時服務員回憶,蘇建軍當時年齡在25歲左右。

到甯夏調查的吳建國、陳宏偉也來電反映:死者系甯夏同新縣下馬關人,與蘇建軍同來者三人系親戚關系。蘇建軍其父乃是阿匍,其姐在蘭州,其妹去給姐家看孩子,也住在蘭州白塔公園附近,其妹來到蘭州後,曾從事賣皮貨、藥材的同時,主要以販毒爲業。蘇建軍因信教取名蘇高,據受害人講,三個人出來以販賣毒品、煙膏爲主,大約身上帶有2000多克毒品。

得悉此情後,盡管那裏交通十分不發達,光禿禿的山上寸草不長,無一點綠意,盡管專案幹警忍著凍傷的手腳,水土不服的生活;但爲了搶時間,馬局長甯肯截貨車趕到銀川,追蹤調查,一刻也不願浪費。而在蘭州守候的洛陽幹警堅守陣地20多天,仍然沒有任何線索。但把蘇建軍的照片電傳洛陽家裏的上案人員,經賓館服務員辨認,認爲現場出現的三人有一人就是蘇建軍無疑。

案情迅即有了重大突破。

專案組對蘇建軍其妹展開調查,但一直沒有發現蘇建軍的蹤影。當時謝炳忠帶人從渭南縣又直奔甯夏吳忠市,查無結果,當經正值甯夏打擊販毒行動,在天中銀行職員被殺案中搶走現金5萬元的一案排查中,罪犯系翻牆人室,當時銀行圍牆很高,對于這個案件,洛陽市警方十分感興趣,認爲蘇建軍有作案可能,准備合非偵察,但經反複了解,蘇建軍一直沒有回去,顯然與此案無關而被排除。無奈,人員全部撤回洛陽。之後,每年盡管多次前往蘭州緝拿蘇建軍,但都沒有抓捕到。

1997年元旦,洛陽市指揮中心忽然接到一匿名電話,內容相當簡單:你們要抓的蘇建軍,他現在在蘭州,具體位置不清楚,要抓就馬上過來。

接到電話後,朱來國局長和刑警隊馬上研究後,朱局長親率彭海河、許建中、宋建生連夜趕往蘭州,這次通過和蘭州警方聯系,得知其姐家住址位置沒變,並了解到其姐的親戚第二天要結婚,估計蘇建軍一定會來,朱局長當即分析,如果他親戚在蘭州,肯定他當天要趕到蘭州租房或住旅社,時間緊迫,明天就是婚期,朱局長一聲令下,連夜展開工作,與當地派出所再聯系後,連夜清查旅社。

經查了20多家旅社,查到最後一個旅社,那是平房,四方院子,院子裏連棵樹也沒有,門口是門衛和寄存室。此旅社系回民開的,據旅社服務員反映,這裏住了一個新疆人,30多歲,身高1.9米,帶一個系維族人喜歡帶的那種大件牛仔包。

查看登記簿,只見上寫新疆伊犁地區,且有身份證號碼。他們立即查看了房間,房間裏有三張床,他占裏邊一張床,對面一張,靠門一張卻空著。朱來國局長根據服務員提供的面貌特征,覺得很像犯罪嫌疑人蘇建軍,服務員這時又告訴洛陽警方,此人臨走時留下一句話:說有人找我就說我不在,也不在這兒住,沒這人,一直未回。

朱局長怕一時吃不准,但又怕掉以輕心放走此人,就同大家商量,以住宿的名義在此房間裏守候,刑警隊副隊長宋建生在附近拽尋,以期碰到此人。彭海河、許建中就以住宿的名義住在這個房間裏,他們拉滅燈,裝著睡覺,但衣服卻沒有脫。

這家旅社門前地形十分複雜,門口處就是土山下的黃河邊,接著是一片開闊地,一點遮擋的東西也沒有,既難布控,又難隱蔽防範,但朱局長和宋隊長還是耐心地等待著。

一直挨到深夜1點多鍾,睡在門口的彭海河和裏邊的許建忠忽然聽見有了腳步聲,接著他們又聽見有人問服務員:有沒有人找他,服務員說沒有,這他才朝著房間走來。

一開燈,發現屋裏有人,他停了一下,然後又去開電視,冷眼觀察彭海河和許建忠,見他們沒有脫衣服,他覺的不對,就要往門口走,彭海河心裏清楚地知道,門口就是開闊地,一旦開門而去,再將此人抓捕已不可能,所以他迅速地用身子擋住了門口,攔住了他的去路。因爲彭海河和許建中預先已查看了對方的牛仔包,知道裏邊有兩把菜刀。所以,見勢不妙,許建中就率先搶過他的提包,對方一看不對就想硬沖,彭海河一把抱住了他,因爲他體高勁大,許建中也過來幫忙,將他推倒在床上,但怎麽也戴不上手铐。

這時,他開口了,說:“你們弄錯人了,你松開,讓我看看你的手續,你是啥人?”

“我是公安局的!”

“那讓我看看你的證件。”

彭海河並沒有松手,那人一直在掙紮,用頭使勁頂撞了許建中一下,把許建中的眼睛都頂爛了,並趁機又坐了起來,接著用手往彭海河的臉上打來,並說:“不行,讓我站起來!”

二人一看按他不住,對方已掏出了跳刀,彭海河無奈掏槍朝他腿上打了一槍,他一愣的當兒,許建中上去把他按在床上,彭海河也按住他的手,但最大的手铐也铐不住他的大手腕,無奈中二人體力已漸漸不支,沒辦法,二人就高聲喊叫旅社老板,讓旅社老板火速去派出所報警……

許久,當地派出所和洛陽警方的人匆匆趕來,才將其用繩捆住,帶他到蘭州白塔公安分局後,當他一聽說是洛陽車站分局的,他就軟了……

在就地的突審中,費盡了周折,懾于法律的威嚴,他才吐露出受命于師父,爲奪回毒品殺人滅口的犯罪事實。

原來,蘇建軍很小的時候,就和一幫人到雲南販毒,後來,因跟那夥人發生了矛盾,才又跟上了師傅。這次他受命于師傅,准備把身上帶著2000克毒品到廣州販賣的親戚在半路上殺死,搶回毒品,原打算在潼關下手,但因潼關要身份證登記住宿而暴露了身份,所以才延至洛陽下了手。

到洛陽後用親戚的身份證登記後,深夜趁二人熟睡,才撥門入室,捅死二人,搶走毒品,返回蘭州後和師傅一塊兒賣後分贓,師傅怕他暴露,勸他到新疆。並在那裏找了一個新疆維族姑娘報了假名結了婚,生了孩子後又過了幾年,見風聲稍平,又歸家把家裏的妻子和孩子讓給弟弟爲妻,之後,他一直在新疆,再也沒有回過原籍。

後來因販毒分贓跟師傅發生矛盾,一氣之下他曾身帶菜刀、炸藥,准備到蘭州找師傅報仇雪恨時,當時因公共汽車上人多,無法下手。師傅發覺後,從公共汽車上匆匆跑下,才給洛陽警方打電話報了警。

本來他沒有找到師傅,無法實施報複,便准備第二天幫親威家辦了喜事,准備返回新疆,因下午到部隊醫院看病,才住了下來,想到當夜就被擒獲。

至此,“3·5”特大凶殺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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