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工遭網詐後被罰這事還沒完,有人曬出“不公平”個人責任書

鑄就論趣事 2024-06-29 01:53:43

雖然已就此寫了一篇(詳見),雖然評論區因“違規”被關閉,但是從此前的留言信息可以看出,這起事件不是個例。

此外,有人從後台發了一份衛健系統《“反詐防騙”個人責任書》,閱來仍覺得匪夷所思。

其實,早在該起事件被爆出來的時候,就有一種回到幾十年前的恍惚,自然而然地想起那個時期令人膽寒的口號:“一人超生,全村結紮”。

而今,讀了這份責任書,從最後一句“本人承諾後,如本人及家人(指夫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再發生被騙、跨境進行違法行爲或者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行爲的,本人自願接受組織相關處理及曝光通報”的字裏行間,已然讓人感覺到不自在。

這裏,感覺到“不自在”是委婉的說法。對當地衛健系統的幹部職工來說,真實感受想必是“屈辱”是“憤懑”。

因爲除卻“本人”以外,竟還要爲“家人”的行爲負責;除卻“跨境進行違法行爲或者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行爲的”以外,竟還要爲“被騙”再買單。

有這麽欺負人的嗎?

然而,如此“不平等”的責任書,偏偏還不能不簽,還不敢不簽,人爲刀俎我爲魚肉。

而一旦簽字畫押,就真的成了“喪權辱國”的“清政府”,恍惚間穿越到1842年8月29日簽訂《南京條約》的那一刻。

可是,這都2024了啊!

我們本應更好,卻總有人開曆史的倒車。沒有法治沒有道德沒有人性,有的只有法盲和官僚。

名爲“防範電信詐騙”,實則“實現考核目標”。名爲“壓實主體責任”,實則“推卸領導責任”。名爲“爲職工服務”,實則“爲政績服務”。

柿子要撿軟的捏,工作要挑易的做。詐騙與被騙,兩頭堵一頭不就行了嗎?與其勞神費力地去抓捕狡詐又不可控的詐騙分子,倒不如一紙通知就能輕松搞定乖巧聽話又可控的幹部職工。

責任壓得實,黑鍋甩的穩。出問題也不怕,反正通知已下發,責任書已簽訂,黑鍋已甩好(任他們也不敢拿自己的工作做賭注),也就再開個會,下個處分決定,發個通報,搞定。

穩坐釣魚台,足不出辦,一切盡在掌握。看看咱這落實力度,看看咱這工作方法,看看咱這領導藝術,啧啧啧。你們哪!圖樣圖森破,都學著點吧。

可是,權力的“小小任性”,是多少群衆和幹部職工的委屈?他們有了委屈,卻又能找誰說理去?

試問,如此奇葩的考核規定還有多少?如此奇葩的防治措施還有多少?如此奇葩的處分決定還有多少?

——趕緊叫停吧。

再問,如此唯上的領導還多少?如此法盲的領導還有多少?如此官僚的領導還有多少?

——趕緊清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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