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是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其服務于宮廷的雜戶是怎樣形成的?

冷紫葉訴說天下事 2024-06-12 12:10:25

北魏時期存在一種專門服務于官府不同部門的雜戶,它主要由隸戶、屯戶、兵戶、營戶、牧戶、樂戶及佛圖戶諸戶構成。北魏雜戶不是某一特定人口,而是一種社會群體或社會階層的專稱,且相對于當時的編戶齊民,他們處于社會的底層,身份和地位近似于奴隸。

前人對北魏雜戶的研究很多,而對于雜戶的來源和出現問題有著不同的分析和理解,但就雜戶形成的根源來講,可以認爲與北魏當時的奴隸制度及其殘余影響有著很大關系。北魏是拓跋族建立的一個少數民族政權,在其前期,經曆了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這一社會性質漫長時期的轉變,正因這一特定時期,致使社會階層複雜,人身關系多變,而雜戶也應運而生。

早期奴隸制與雜戶的形成

北魏之所以出現如此龐大的雜戶群體,可以說是由曆史淵源、社會背景、拓跋政權發展等多種因素決定的。北魏可以認爲是北朝雜戶産生及形成的開始階段,北魏作爲一個少數民族的國家政權,期間經曆了由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最後成爲一個封建性質的國家政權。本文將從北魏早期形成的奴隸性質的國家政權加以探析北魏雜戶所産生的曆史根源。

北魏初期,進入到中原的鮮卑、羌、氐及盧水胡等少數民族,他們或正處于氏族社會末期,或正處于奴隸制社會的初期,建立北魏的鮮卑拓跋部也是如此。早期的拓跋部處于氏族公社階段的末期,這一時期,拓跋部落征服了北方其他各原始部落,成皇帝拓跋毛成爲他們的最高首領。

到了始祖神元皇帝力微統治時期,根據《魏書·序紀》載:“三十九年,遷于定襄之盛樂。夏四月,祭天,諸部君長皆來助祭,唯白部大人觀望不至,于是征而戮之,遠近肅然,莫不震懾。”拓跋部爲了自身的利益,運用強大的武力懾服和役使其他部落,表明拓跋部走到了原始社會末期。昭帝死後,穆皇帝“遂總攝三部,以爲一統”,拓跋部的實力更是強大。

拓跋部直到力微統治時期,還未制定法律、建立監獄。而在穆皇帝時,這些具有階級性質的國家機器開始産生了,“八年,晉愍帝進帝爲代王,置官屬,食代、常山二郡。”“至是,明刑峻法,諸部民多以違命得罪。凡後期者皆舉部戮之,或有室家相攜而赴死所,人問‘何之’,答曰‘當往就誅’。其威嚴伏物,皆此類也。”

拓跋部這時設立官職,並且嚴刑峻法,表明拓跋部已經進入階級社會,奴隸制國家慢慢成型。昭成帝什翼犍即位後,拓跋國家的階級性更加明顯,奴隸制國家形態更趨于完善,《魏書·序紀》載:“始置百官,分掌衆職……移都于雲中之盛樂宮。”

經過以上分析可知,拓跋部從力微以後,基本停留在落後的奴隸制社會之中。然而,一旦這種奴隸制國家形成並長期存在,伴隨而來的就是拓跋部對內外的奴役與掠奪,因此,從力微以後,就慢慢地出現大量爭奪財産與俘獲人口的侵略戰爭。尤其到了昭成帝什翼犍時,這種情況表現得更爲突出,所獲雜畜和人口的事例屢見不鮮。

這些牲畜除了拓跋首領占有以外,往往還將其中一部分賞賜給臣下,成爲他們的私人財富。這些人口或爲拓跋統治者所有,或被賞賜給王公大臣,經營“田業鹽鐵”,“織绫錦販賣,酤酒,養豬羊,牧牛馬,種菜逐利。”國家這種私有人口和財産的出現及不斷增多,說明了拓跋國家奴隸制的最終形成。

然而,在拓跋奴隸制國家政權建立的同時,隨之而來的是更瘋狂地掠奪和俘獲人口的過程,而這些人口又最終逐漸成爲拓跋政權手中掌握的各種奴隸與農奴。如道武帝天興元年“徙山東六州民吏及徒何、高麗雜夷三十六萬,百工伎巧十萬余口,以充京師。”

次年,“破高車雜種三十余部,獲七萬余口”,于京師地區起鹿苑。太宗拓跋嗣時,“置新民于大甯川,給農器,計口授田。”泰常三年,“徙冀、定、幽三州徒何于京師。”到了太武帝時,移民更是達到了高潮,“太延五年冬十月,辛酉,車駕東還,徙涼州民三萬余家于京師。”

太平真君七年,“永昌王仁至高車擒劉義隆將王章,……遷其民五千家于河北。高涼王那至濟南,東平陵,遷其民六千家于河北。……徙長安城工巧二千家于京師。”八年,“高陽易縣民不從官命,討平之,徙其余燼于北地,……徙定州丁零三千家于京師。”

十年,“逐西車上黨,誅潞叛民二千余家,徙西河離石民五千家于京師。”正平元年春,“以降民五萬余家分置近畿。賜留台文武所獲軍資生口各有差。”這些移民被安置在京畿及其他地區後,大部分被迫爲國王與私人從事奴役性的雜役勞動,如耕作農業、畜牧養殖、修築城池、從事手工業等。

以上史料說明,自太祖拓跋珪開始,每當拓跋統治者對外征戰勝利後,都會把俘獲的大量人口輸送到京畿、河北及其他地區。這些移民除了民族不同,階層也不同,既有奴婢、農民、牧人、各種手工業者等下層勞動人口,也有部落首領、士望、王室等上層統治階級者。

因此,北朝大部分雜戶就是這些人慢慢轉化而來,如拓跋天興元年遷移的山東六州民、徒何、高麗雜夷、百工伎巧以及拓跋嗣安置在甯川的新民,皆因“計口授田”而成爲雜戶式屯田戶;北魏京畿、漠南、河西三大牧場中安置的牧戶也多來源于遷徙的高車、蠕蠕等少數民族部落人口;還有集中在京師,並且受官府嚴格控制的百工伎作戶。

奴隸制的殘余影響

由以上材料推定,自太祖拓跋珪統治開始,由于拓跋政權處于奴隸制成熟時期、封建化剛剛起步的階段,這種奴隸制的國家性質就決定了北魏政府與拓跋部奴隸主貴族們需要大量帶有奴隸性質的雜戶,用于發展奴隸主經濟以及擴大他們的政治權勢。

由于越來越多的牲畜和人口被拓跋族所占有,同時給王公貴族的賞賜也隨之增多,天賜元年還專門設立了管理奴隸的“典師”,據《魏書·官氏志》載:“天賜元年十二月,诏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丞,總統群隸。”

到了太宗和世祖統治時期,雖然封建化日益開始,但奴隸制的殘余還依然嚴重,當然,這跟北魏前期統治者一直努力想在中國北方建立奴隸制國家是分不開的,但最終結果是,大量的奴隸及近似奴隸式的奴役人口有增無減。

到了孝文帝統治時期及以後,由于封建化的深化和加速,拓跋舊貴族逐漸成爲了封建貴族,而一些軍功大臣及武士也慢慢地轉變爲封建貴族,這種帶有根本性質的轉變才使得他們對占有人口的剝削方式發生了本質變化,即由奴隸制下的剝削方式轉變爲封建化的土地制剝削方式。因此,大量的雜戶也變成了束縛在土地上的編戶農民,這也正是該時期“僮隸”被賞賜日益減少的原因。到了北魏後期,拓跋統治者開始下令放免這些人口。

參考文獻

1、魏收.魏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4.

2、王仲荦.魏晉南北朝史(下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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