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私下收公款,可能跟公司一起連帶嗎?丨民法典小故事(1130)

每天學一點案件 2024-05-26 03:12:22
這是一起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案例。 一個貨主委托一家多式聯運公司運送貨物到美國,結果貨物被美國海關扣押,弄丟了。 這個貨運老板還私底下收取了運費,結果法院判決貨運老板與公司一起賠償貨主損失,運費沒賺到,結果賠償了一大筆錢。 附:曾某、深圳某公司等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23)粵民終5242號 上訴人(一審被告):曾佳明,男,1997年9月23日出生,漢族,住江西省撫州市南豐縣。 上訴人(一審被告):深圳市達士航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福海大道新興工業園一區6棟401。 法定代表人:曾佳明。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楊可人,女,1996年7月20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 委托訴訟代理人:樊冬冬,上海和基(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碧霞,上海和基(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曾佳明、深圳市達士航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士航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楊可人多式聯運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州海事法院(2022)粵72民初144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院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上訴人達士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上訴人曾佳明、被上訴人楊可人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攀冬冬、李碧霞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曾佳明、達士航公司上訴請求: 撤銷一審判決,將本案改判或發回重審; 上訴費用由楊可人負擔。事實和理由: 一審法院不支持達士航公司關于按每公斤40元標准賠償貨物丟失損失的主張錯誤。達士航公司將案涉海運貨物交由深圳市一誠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運輸,將案涉空運貨物交由深圳市琪際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運輸。海運貨物價值63750.3元,于2020年9月15日被美國海關扣押,達士航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微信中向楊可人表示貨物被查扣按每公斤40元標准進行賠償,楊可人未明確表示反對,證明雙方已達成按每公斤40元標准賠償貨物丟失損失的協議。 達士航公司已將案涉貨物運送至楊可人指定的地址,部分貨物已被簽收,部分貨物被美國海關扣押。達士航公司已完成了貨物運輸,不應向楊可人退還運費。 曾佳明是達士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收取楊可人支付的款項是代表達士航公司履行職務行爲,因此産生的法律責任應由達士航公司承擔,其不應承擔連帶責任。 楊可人辯稱: 首先,達士航公司、曾佳明主張按每公斤40元標准賠償貨物丟失的損失,沒有依據。 通過曾佳明與楊可人在2020年9月9日的微信溝通記錄可知,曾佳明主張按每公斤40元標准進行賠償針對的是空運化妝品被查扣問題,並非是對案涉海運貨物的賠償方案,且楊可人也未進行確認。 其次,楊可人委托曾佳明運輸的2批海運貨物至今未運到目的地,運費爲18250元。 1批空運貨物中價值3189.5元的月餅丟失,對應運費爲2114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達士航公司、曾佳明應賠償楊可人貨物丟失的損失並返還相應運費。 最後,楊可人按曾佳明的指示,將案涉運費支付至其個人賬戶。 曾佳明作爲達士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大股東,二者存在財産混同情形,曾佳明依法應對案涉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綜上,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楊可人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 曾佳明向楊可人賠償因貨物丟失産生的損失66,939.80元; 曾佳明向楊可人返還運費22,126元; 達士航公司對曾佳明上述債務承擔共同責任; 曾佳明、達士航公司負擔本案訴訟費。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 關于貨物購買的事實。 淘寶購物的事實。 1.訂單號尾數68475531號的風尚價男士拖鞋,實付款44.89元。 2.訂單號尾數69475531號的風尚價男士睡衣,實付款118元,預計2020年8月14日送達。 3.宏發泡面實付款43.79元。 4.雙彙火腿腸實付款180元。 5.螺霸王零食實付款110.17元。 6.折疊洗衣機實付款375元。 7.奶茶粉實付款183元,訂單創建于10月15日。 8.搖奶茶實付款217.26元,訂單創建于10月6日。 9.馬肉主糧實付款340元,訂單創建于9月21日。 10.狗零食實付款138元,訂單創建于9月19日。 11.牛肉鴨實付款524元,訂單創建于9月17日。 12.耳飾實付款100.80元,訂單創建于9月17日。 13.鹿角巷奶茶實付款100元,訂單創建于9月14日。 14.鹿角巷奶茶實付款100元,訂單創建于9月14日。 15.日食記食品實付款55.66元,訂單創建于9月9日。 16.蔥油拌面實付款103.39元,訂單創建于9月9日。 17.瓜籽實付款117.48元,訂單創建于9月9日。 18.鴨血粉絲湯實付款192元,訂單創建于9月4日。 19.罐子實付款132.07元,訂單創建于9月4日。 20.星巴克包實付款139元,發貨時間8月31日1927時。 21.熱敷貼實付款97.50元,發貨時間8月31日1147時。 22.熱敷貼實付款97.02元,發貨時間8月31日1147時。 23.絲帶實付款50.50元,發貨時間8月31日1712時。 24.DIY飾品配件實付款44.93元,發貨時間8月28日1603時。 25.零食實付款193.40元,發貨時間8月28日1006時。 26.手機殼實付款62.30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427時。 27.手機殼實付款39.82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427時。 28.手機殼實付款41.30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834時。 29.手機殼實付款95.50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005時。 30.軟糖模具實付款77.96元,發貨時間8月27日0956時。 31.發飾材料實付款48.62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458時。 32.鑰匙扣配件實付款46.29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013時。 33.娜小屋貼紙實付款15.90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34.DIY材料實付款26.26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35.收納盒實付款152.80元,發貨時間8月25日1615時。 36.收納盒模具實付款32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37.飲料杯模具實付款34.02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38.模具實付款309.06元,發貨時間8月25日1146時。 39.鏡面模具實付款10.90元,發貨時間8月25日2203時。 40.多多樂DIY磨具實付款180.50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41.星星扣實付款41元,發貨時間8月25日1520時。 42.鑰匙扣實付款58.72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43.DIY材料實付款293.91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44.模具實付款24.39元,發貨時間8月25日0829時。 45.面包模具實付款34.99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46.kitty蝴蝶結實付款193.20元,發貨日期8月28日。 47.玩具星星實付款129.37元,發貨日期8月25日。 48.自粘膠實付款39.15元,發貨時間8月25日。 49.大熊手作實付款291.59元,發貨時間8月24日1733時。 50.蝴蝶結裝飾實付款154.62元,發貨日期8月24日。 51.永生花實付款17.10元,發貨時間8月24日0003時。 52.康師傅妙芙實付款128.90元,發貨日期8月23日。 53.DIY材料實付款84.39元,發貨時間8月23日1434時。 54.滴膠實付款103.29元,發貨時間8月23日1650時。 55.手賬實付款89.20元,發貨日期9月2日。 56.貼紙實付款39元,發貨時間8月23日1324時。 57.羊眼釘實付款133.49元,發貨時間8月22日1022時。 58.布貼實付款56.16元,發貨時間8月22日1510時。 59.咖啡量勺實付款37.68元,發貨時間8月22日0813時。 60.BABYVV材料實付款262.19元,發貨日期8月21日。 61.羚銳貼實付款92.38元,發貨日期8月21日。 62.溫感實付款364元,發貨日期8月21日。 63.達能閑趣餅幹實付款112元,發貨日期8月19日,預計8月21日送達。 64.達能優冠餅幹實付款75元,發貨時間8月19日1446時。 65.濃湯寶實付款159.98元,發貨時間8月19日1148時。 66.喵喵機實付款483.45元,發貨時間8月19日1124時。 67.攝影棚實付款313元,發貨日期8月18日。 68.棒棒糖實付款98.80元,發貨時間8月18日1050時。 69.果蔬凍幹實付款287元,發貨日期8月20日。 70.耳機實付款51.60元,發貨日期8月15日。 71.手鏈實付款55.80元,發貨時間8月15日1316時。 72.串珠繩實付款114元,發貨時間8月15日1737時。 73.發膜實付款136元,發貨日期8月15日。 74.手機殼實付款79.70元,發貨日期8月21日。 75.肉松實付款30.80元,發貨日期8月12日。 76.腌料實付款89.70元,發貨日期8月13日。 77.周黑鴨實付款228.80元,成交日期8月23日。 78.鳳爪實付款326.20元,發貨時間8月13日1032時。 79.代辦注冊實付款258元,發貨日期8月17日。 80.恒源祥襪子實付款87.39元,發貨日期8月12日。 81.腳鏈實付款91.40元,發貨時間8月12日0839時。 82.筷子實付款84.65元,發貨時間8月12日0803時。 83.方便面烤腸實付款137元,發貨日期8月11日。 84.冰點家用實付款2399元,發貨時間8月10日1432時,預計8月12日送達。 85.美甲膠水實付款63.88元,發貨日期8月10日。 86.指甲貼片實付款203.26元,發貨時間8月11日2249時。 87.甲片實付款53.87元,發貨時間8月27日1315時。 88.零食實付款249.51元,發貨日期8月10日。 89.藍光眼鏡實付款179元,發貨時間8月9日1038時。 90.藍光眼鏡實付款179元,發貨時間8月9日1038時。 91.充電寶實付款238元,發貨日期8月9日,預計8月10日送達。 92.楊可人主張充電寶實付款238元。 93.楊可人主張眼鏡實付款228元。 94.枸杞槟榔實付款120元,發貨日期8月9日。 95.幹將食品實付款21.90元,發貨時間8月9日0834時。 96.金利來襪子實付款202.87元,發貨日期8月9日。 97.雪花酥包裝袋實付款67.75元,發貨時間8月8日2056時。 98.雙彙熱狗腸實付款138.23元,發貨日期8月8日。 99.雙彙火腿腸實付款414.15元,發貨日期8月8日。 100.廣告貼紙實付款220元,發貨日期8月12日。 京東購物的事實 101.美心月餅實付款3189.50元,支付日期2020年9月17日。 微信購物的事實。 102.2020年8月10日,楊可人爲購買zeal牌寵物食品支付3640元。 103.8月12日、16日,楊可人爲購買寵物食品支付共計8600 元。 104.8月21日,楊可人爲購買寵物食品支付共計5012元。 105.8月13日、19日,楊可人爲購買莉莉的廚房牌寵物食 品支付共計10,665元。 106.8月21日,楊可人爲購買寵物食品支付共計3523.80元。 107.8月25日,楊可人爲購買貓狗食品支付共計5286元。 108.8月20日左右,楊可人爲購買Furesh牌骨膠原等24件貨物支付2796元。 109.8月24日,楊可人爲購買凍幹鹌鹑蛋黃支付5891元。 110.8月17日,楊可人爲購買丹特牌寵物食品支付2180元。 上述110票貨物中,除第109票貨物凍幹鹌鹑蛋黃楊可人確認收件地址缺失外,其余貨物收件地址均爲曾佳明指定的地址。 楊可人未舉證證明第92票貨物充電寶的購買信息,淘寶購物信息顯示第93票貨物眼鏡交易關閉,退款成功,故楊可人主張爲該兩票貨物支出238元、228元,缺乏依據。 除該兩票貨物外,其余貨物均交易成功。 楊可人主張上述110票貨物中,第101票貨物爲空運貨物,其余爲海運貨物。 關于貨物運輸的事實。 海運貨物的事實。 2020年8月7日,楊可人通過微信詢問曾佳明(微信昵稱:AA國際快遞曾先生歐鐵雙清包稅到門)快船運輸食品類貨物至美國的價格,曾佳明報價雙清包稅門到門每公斤25元,12天到港,總體時效約20至22天,並告知收件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 雙方確定楊可人將購買的食品郵寄給曾佳明,曾佳明將該食品快船運輸至美國。 8月8日至17日,楊可人向曾佳明發送快遞單號。 8月10日,曾佳明向楊可人確認收到幾個快遞。 8月18日,楊可人要求曾佳明8月22日前收到的貨物可以先發運。 8月19日,楊可人向曾佳明發送快遞單號。 8月21日,曾佳明向楊可人發送了約34個快遞單號的圖片,告知貨物共計17箱、270.50公斤,確認其中包含快遞單號尾數5839的罐頭。 曾佳明向楊可人發送了名稱爲達士航國際賬單的對賬單。 該對賬單載明,擡頭爲達士航公司,寄件日期8月21日,運單號7032103352,運費6750元,戶名曾佳明。 楊可人向曾佳明轉賬支付6750元。 同日,曾佳明告知目前海運30天左右,並將收到到5個快遞單號圖片發送給楊可人,雙方確定上述5個快遞另作1箱發運。 曾佳明告知上述18箱貨物分2票出運。 同日,曾佳明將收到的4個快遞的單號圖片發送給楊可人,雙方確定該4個快遞貨物作此單發運。 同日,曾佳明告知Furesh牌骨膠原有滲漏,該票骨膠原下次發運。 曾佳明告知增加16公斤,楊可人向曾佳明轉賬支付運費400元。 一審庭審時曾佳明主張其收貨後將貨物交給一誠通公司運輸。 8月22日,曾佳明將一誠通公司告知的11箱貨物單號7032103352、396073557301,7箱貨物單號7032103363、396073575929,發送給楊可人。 同日,楊可人要求曾佳明將其中1瓶Furesh牌骨膠原回寄至其指定地址。 9月10日,曾佳明告知396073557301號項下貨物預計9月12日到港,30天左右簽收。 9月18日,曾佳明告知貨物已到美國,等待清關。 9月24日,曾佳明告知預計29日清關完畢。 9月29日,曾佳明告知清關完畢,貨物無法送倉。 2020年8月25日、31日,楊可人向曾佳明發送快遞單號。 8月29日,楊可人告知貨物滿100公斤可以發運。 8月31日,楊可人要求曾佳明幫忙簽收莉莉的廚房牌貨物。同日,曾佳明發送了約58個快遞單號的圖片。 9月1日1430時許,曾佳明告知貨物全部打包完畢,並發出名稱爲達士航國際賬單的對賬單。 該對賬單載明,擡頭爲達士航公司,寄件日期9月1日,運單號7032103772、7032103783,運費共計11,100元,戶名曾佳明。 同日,楊可人向曾佳明轉賬支付11,100元。曾佳明主張其收貨後將貨物交由一誠通公司運輸。 9月3日,曾佳明告知單號爲396423754977、396423895671。9月29日,曾佳明告知貨物正在清關。 一審庭審時,曾佳明主張其在收到貨物後交由一誠通公司運輸,後該貨物被美國海關查扣。 曾佳明提交了其收到的海運貨物快遞單號圖片。 該圖片顯示有貨物第2票男士睡衣、第3票宏發泡面、第4票火腿腸、第5票螺霸王零食、第6票折疊洗衣機、第24票DIY飾品配件、第25票零食、第26票手機殼、第27票手機殼、第29票手機殼、第33票娜小屋貼紙、第34票DIY材料、第40票多多樂DIY磨具、第45票面包模具、第46票kitty蝴蝶結、第48票自粘膠、第52票康師傅妙芙、第62票溫感、第63票達能閑趣餅幹、第67票攝影棚、第69票果蔬凍幹、第74票手機殼、第75票肉松、第79票代辦注冊文件、第80票恒源祥襪子、第83票方便面烤腸、第85票美甲膠水、第88票零食、第91票充電寶、第94票枸杞槟榔、第96票金利來襪子、第98票雙彙熱狗腸、第99票雙彙火腿腸、第110票丹特牌寵物食品的名稱。該圖片還顯示有貨物第36票收納盒模具、第37票飲料杯模具、第42票鑰匙扣、第43票DIY材料、第47票玩具星星、第50票蝴蝶結裝飾、第60票BABYVV材料、第61票羚銳貼、第70票耳機、第73票發膜、第76票腌料、第100票廣告貼紙店鋪名稱。上述圖片可以證明曾佳明海運上述貨物。 2020年8月21日,楊可人向曾佳明發送的快遞單號表中載明的貨物包括第102票zeal牌寵物食品。 8月22日,曾佳明按照楊可人指示將第108票Furesh牌骨膠原中的1瓶回寄。 9月1日,曾佳明向楊可人發送了第105票莉莉的廚房牌寵物食品的圖片,詢問是否液體。 同日,曾佳明確認收到第107票貓狗食品。 上述事實可以證明曾佳明海運上述貨物。 第1票風尚價男士睡衣與第2票風尚價男士拖鞋比較,兩者訂單號尾數相近,均爲風尚價男士服裝,在第2票風尚價男士拖鞋預計于2020年8月14日送達且被曾佳明簽收的情況下,可以認定曾佳明簽收並海運第1票風尚價男士睡衣。 第7票奶茶粉、第8票搖奶茶、第9票馬肉主糧、第10票狗零食、第11票牛肉鴨、第12票耳飾、第13票鹿角巷奶茶、第14票鹿角巷奶茶、第15票日食記食品、第16票蔥油拌面、第17票瓜籽、第18票鴨血粉絲湯、第19票罐子,訂單創建日期晚于曾佳明海運日期2020年9月1日。第20票星巴克包、第21票熱敷貼、第22票熱敷貼、第23票絲帶,發貨日期爲8月31日,距離曾佳明打包完畢貨物之時9月1日1430時許過近。第55票手賬發貨日期晚于曾佳明海運日期9月1日。第109票凍幹鹌鹑蛋黃的收件地址不明。楊可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曾佳明海運上述貨物。 第28票手機殼、第30票軟糖模具、第31票發飾材料、第32票鑰匙扣配件、第35票收納盒、第38票模具、第39票鏡面模具、第41票星星扣、第44票模具、第49票大熊手作、第51票永生花、第53票DIY材料、第54票滴膠、第56票貼紙、第57票羊眼釘、第58票布貼、第59票咖啡量勺、第64票達能優冠餅幹、第65票濃湯寶、第66票喵喵機、第68票棒棒糖、第71票手鏈、第72票串珠繩、第77票周黑鴨、第78票鳳爪、第81票腳鏈、第82票筷子、第84票冰點家用、第86票指甲貼片、第87票甲片、第89票藍光眼鏡、第90票藍光眼鏡、第95票幹將食品、第97票雪花酥包裝袋、第103票寵物食品、第104票寵物食品、第106票寵物食品發貨日期均在2020年8月27日前,在第24、25、46票貨物發貨時間晚于上述貨物發貨時間且被達士航公司簽收並海運的情況下,可以合理認定上述貨物海運出運。曾佳明庭審時認可上述貨物海運出運。 一審庭審時,曾佳明主張上述海運貨物被美國海關查扣。 空運貨物的事實。 2020年8月28日,楊可人向曾佳明詢問空運月餅的價格。 9月1日,曾佳明詢問楊可人是否郵寄月餅,告知價格每公斤78元,時效4至6天。 9月9日,曾佳明告知貨物被查扣按每公斤40元賠償。 9月10日,曾佳明詢問月餅是否發貨,楊可人確定月餅等貨物空運。 9月21日,楊可人要求空運貨物打包,曾佳明發送了約45個快遞單號的圖片,確認收到第101票月餅。 同日,曾佳明告知貨物體積重51、實重38.50公斤,運費爲3876元(76元×51),4至6天簽收。 楊可人向曾佳明轉賬支付運費3876元。 9月22日,曾佳明告知單號爲1Z9WE5010468118013。10月3日,楊可人發送視頻,告知快遞包裹被割開後又封上,少了21公斤,並發送包括月餅等丟失貨物的快遞單號。10月12日,雙方確定曾佳明賠付1000元,每次發貨運費抵扣500元。 其余貨物的事實。 2020年10月17日,曾佳明發送約38個貨物快遞單號的圖片。10月19日,曾佳明告知貨物已打包。 10月22日,楊可人告知因前面兩批貨未到,第三批貨先不發貨,暫存一段時間。 11月2日,楊可人告知位于深圳的收件地址。11月27日,曾佳明發送了貨物快遞單號圖片。 2022年7月8日,曾佳明向楊可人發送美國海運B價表。該表備注,粉末、液體每公斤加3元,非FBA地址每公斤加1元,住宅地址每件加25元,此價格扣關提取前丟失只賠償每公斤20元,不退運費,如退運費另加每公斤3元。 達士航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曾佳明、黃濤爲該公司股東。 一審庭審中,各方當事人選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本案爭議。 一審法院認爲,本案爲多式聯運合同糾紛。 本案貨物從中國運輸至美國,具有涉外因素,當事人選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第四十一條關于“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的規定,本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爭議。 曾佳明是達士航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有權代表達士航公司與楊可人訂立和履行合同。 曾佳明向楊可人發送的對賬單文件顯示有達士航公司名稱,表明曾佳明已向楊可人披露達士航公司。 曾佳明確認達士航公司是合同主體。 故楊可人與達士航公司之間成立多式聯運合同。 達士航公司確認楊可人委托其海運的貨物被美國海關查扣,其未舉證證明將上述海運貨物交付至楊可人指定的收貨人,表明達士航公司已失去對上述貨物的控制,可以認定上述貨物已滅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零三條關于“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多式聯運貨物的責任期間,自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關于“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合同,並對全程運輸負責”的規定,達士航公司應對上述海運貨物的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達士航公司安排空運的貨物包括月餅。 楊可人發送的空運貨物開箱視頻顯示包裝紙箱被開啓過,表示貨物短少21公斤,並且按照達士航公司指示發送了丟失的月餅等貨物的快遞單。 上述事實可以證明楊可人托運的月餅丟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關于“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在達士航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免責事由情況下,達士航公司應對月餅的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達士航公司是對貨物運輸全程負責,故其抗辯貨物滅失應由其下家或美國快遞公司負責,缺乏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在各方未提交證據證明海運貨物滅失發生在哪一運輸區段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零六條關于“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發生的運輸區段不能確定的,多式聯運經營人應當依照本章關于承運人賠償責任和責任限額的規定負賠償責任”的規定,達士航公司對海運貨物的賠償責任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關于海上貨物運輸的相關規定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關于“貨物滅失的賠償額,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計算;貨物損壞的賠償額,按照貨物受損前後實際價值的差額或者貨物的修複費用計算。貨物的實際價值,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計算”規定,海運貨物的賠償額應按照其實際價值即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計算。 其中第7至23票、55票、92至93票、109票的貨物價值應予扣減,第108票Furesh骨膠中回寄的1件116.50元(2796元÷24件)應予扣減。故達士航公司應賠償楊可人海運貨物的損失54,499.92元(63,750.30元-2687.68元-89.20元-238元-228元-5891元-116.50元)、運費18,250元。 月餅價值3189.5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關于“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的規定,楊可人請求賠償月餅損失3189.50元,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予以支持。 空運貨物重量38.50公斤、體積重51,達士航公司收取了楊可人支付的運費3876元(76元×51)。 空運貨物丟失21公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條關于“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規定,達士航公司應返還空運貨物的運費2114元(21公斤×51÷38.50公斤×76元)。 達士航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楊可人表示貨物被查扣按每公斤40元賠償,楊可人未明確表示接受。 達士航公司于2022年7月8日發送美國海運B價表,但其未舉證證明雙方就該表載明的賠償標准達成一致。 故上述賠償標准對楊可人沒有法律拘束力,達士航公司抗辯貨物丟失按每公斤40元賠償、不退運費,缺乏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達士航公司在空運貨物後沒有繼續爲楊可人運輸貨物至美國,其抗辯貨物丟失賠償以後續運費抵扣,缺乏事實根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楊可人按照曾佳明指示將達士航公司應收取的運費,多次向曾佳明個人賬戶支付,客觀上産生債權人無法區分達士航公司與股東曾佳明個人財産的事實效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款關于“對公司資産,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的規定。 曾佳明未舉證證明其將收取的該運費轉入達士航公司賬戶,其個人賬簿與達士航公司賬簿相互區分,導致其個人財産與達士航公司財産難以分辨,屬于財産混同,達士航公司已喪失獨立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關于“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曾佳明對達士航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九十條規定,一審法院判決: 達士航公司、曾佳明連帶賠償楊可人貨物損失57,689.42元; 達士航公司、曾佳明連帶返還楊可人運費20,364元; 駁回楊可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以上給付金錢義務,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履行完畢。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一審案件受理費2027元,由楊可人負擔251元,達士航公司、曾佳明連帶負擔1776元。 經審查,本院對一審判決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二審中,達士航公司、曾佳明提交了5頁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擬證明曾佳明並未向楊可人說過“雙清包稅門到門”;曾佳明稱貨物被海關查扣按每公斤40元標准進行賠償,楊可人並未明確表示反對等。 楊可人質證稱,這些材料在一審時已提交過,不是二審的新證據,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確認,不認可其證明目的。 二審中,曾佳明確認達士航公司有兩名股東,其持有該公司95%股份。 本院認爲,訟爭雙方約定將案涉貨物從中國運至美國,本案所涉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訟爭雙方對一審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作爲解決案涉合同糾紛的准據法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一條關于“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的規定,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綜合雙方的訴辯意見,本案二審爭議焦點爲:一是關于達士航公司應向楊可人賠償貨物丟失損失的計算標准及是否應退還運費問題;二是曾佳明是否應向楊可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問題。 關于爭議焦點一。2020年8月,楊可人與達士航公司約定,楊可人將案涉2批海運貨物和1批空運貨物交給達士航公司,達士航公司通過多式聯運方式將貨物運至楊可人指定的美國地址,雙方因此形成的多式聯運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應按約定行使權利並履行各自的義務。 首先,關于貨物損失的賠償標准問題。 經查明,楊可人交付給達士航公司運輸的貨物中,除部分空運貨物已被運至指定目的地外,其余貨物至今未運至目的地,達士航公司主張該貨物被美國海關查扣,一審法院據此認定該貨物已滅失,在達士航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存在免責事由情況下應對案涉貨物滅失給楊可人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 對于案涉海運貨物滅失的賠償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按貨物的實際價值即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予以計算。 對于案涉空運貨物滅失的賠償額,依照當時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進行賠償,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一審法院依據上述法律規定按楊可人購買案涉滅失貨物的價格認定達士航公司應向楊可人賠償海運貨物損失54499.92元和空運貨物損失3189.5元,合計57689.42元,依據充分,本院依法予以維持。 雖然曾佳明曾在微信中就案涉空運貨物運輸事宜進行溝通時表示貨物被查扣按每公斤40元標准進行賠償,但無證據顯示其該項主張獲得了楊可人的同意。 現達士航公司僅以楊可人未明確表示反對爲由主張案涉全部丟失的貨物都應按每公斤40元標准進行賠償,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其次,關于達士航公司應退還的運費問題。因達士航公司未能按約定將案涉貨物運至楊可人指定的目的地,也無證據證明其對此不存在過錯,故其無權向楊可人收取已滅失貨物對應的運費。一審法院認定達士航公司應向楊可人返還運費合計20364元,並無不當,本院依法予以維持。 達士航公司主張其已按楊可人指示完成了貨物運輸,因此不應退還運費,理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關于爭議焦點二。曾佳明是持有達士航公司95%股份的股東,在案涉交易過程中其多次以個人名下銀行賬戶收取楊可人支付的運費,其也未舉證證實其個人收取運費後轉交給了達士航公司。 依據上述事實,足以認定曾佳明與達士航公司存在財産混同情形,一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認定曾佳明應對達士航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理有據,本院依法予以維持。 曾佳明主張其不應承擔責任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曾佳明、達士航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2027元,由曾佳明、深圳市達士航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共同負擔。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李民韬 審 判 員 莫 菲 審 判 員 徐玉寶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羅翔華 書 記 員 古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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